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配套智能化建设项目第三方测评服务
2.项目编号:ZF2026-ZF014
3.采购单位: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4.项目需求:该项目按照高检院、省检院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智能化项目,满足龙华区检察院入驻办公办案的需要,项目建设有利于完善执法办案所需信息化基础设施,高效履行检察机关职能,为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增砖添瓦。
5.项目预算金额:6851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捌万伍仟壹佰元整)
6.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和决算审计为止。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监狱企业声明函》中作出声明,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内容不满足要求的,做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
4、具备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网络安全服务认证证书(等级保护测评服务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5、具备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以上要求的资格材料投标人须同步编制在投标文件内。
三、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1.时间:2026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采购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
2.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9楼。
3.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4.售价:本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表(https://www.kdocs.cn/l/cmeu9LDi4uXm)
采购文件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扫描件(签字盖章后)发送到本项目联系邮箱:zfzbsz@163.com。
6.标书售卖电话:0755-82284789(张工)
7.发票及保证金退还事项联系方式:0755-82284089(朱工)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9点30分00秒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9楼多功能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6年6月2日9点30分00秒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事项:
投标人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邮件或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须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2.重要提示:
(1)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下述“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中各网站信息,采购人在相关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2)因故重新招标的项目,再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重新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无需缴纳报名费或标书费),重新填写《投标报名表》;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宁路1号
联系方式:张清伟 0755-2101566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正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9楼
联系方式:张工 固定电话:0755-82282989;手机:13590168427(周末、法定节假日可联系此手机号码)
3.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正方招标网(http://www.zfzbsz.com/)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zexgrp.com/)
深圳政府采购自行采购网站(https://zxcg.szggzy.com/home/index.html)
七、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支行
收款单位:深圳正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250100003300001663
采购人: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深圳正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9日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8:00)
电话:0755-8228 2989
周末、法定节假日可联系 13590179086
PC:518000
邮箱:zfzbsz@163.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西座9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