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就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预询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提交初步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 项目内容
为响应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的号召,推动我司低碳实践成果转化为碳资产,我司现计划开发一项具有深圳特色和创新性的碳普惠方法学。为确保方法学开发的专业性与成功率,特采购专业咨询服务,由服务商负责完成方法学的开发与申报相关工作。
1.服务需求概述
聚焦堆肥产品绿色生产,为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场景的创建作前期碳普惠方法论建立工作,服务商依据《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需提供从方法学选题论证、文本编制、申报支持、评审跟进到发布的全过程咨询服务,最终目标为助力我司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成功申报并获批一项碳普惠方法学。
2.服务内容与要求
(1)编制减排框架,负责依据方法学内容完成《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的填写工作。
(2)通过文献研阅、数据采集、实地走访等方式收集信息,完成减排量测算分析工作,参照《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大纲》编制《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及《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材料文件。
(3)负责备齐全套申报材料,并配合招标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报,配合完成后续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与修订等环节工作。
(4)配合推进方法学发布相关工作。
3.时间要求及交付成果
(1)中标人应负责在中标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编制申报材料,即《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以供招标人作为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2)中标人应确保在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征集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的申报截止日前,备齐全套申报材料并配合招标人提交《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至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配合推进方法学立项专家评审工作。
(3)中标人应负责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配合招标人完成后续修订、意见征集、复审等环节。
(5)交付成果:
①《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格式要求:Word、PDF;
②《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1份,格式要求:Word、PDF;
③配套的《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1份,格式要求:Word、PDF。
四、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内。
五、 付款方式
本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预付款: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公开征集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通知日期应在合同签订之日后),中标人编制完成《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20%款项,依照“六、验收要求”预付款阶段执行;
一阶段进度款:《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递交主管部门并取得收件回执后,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25%款项,依照“六、验收要求”一阶段进度款阶段执行;
二阶段进度款: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知申报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及对应交付物,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额的40%款项。依照“六、验收要求”二阶段进度款阶段执行;
尾款:方法学经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立项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取得市局正式公布文件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付款申请及对应交付物,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中标后合同额的15%款项,依照“六、验收要求”尾款阶段执行。如因政策原因方法学未能通过主管部门审核,经双方友好协商,该合同终止,招标人无需支付本项尾款。
六、 验收要求
验收标准:
预付款阶段:《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通过招标人内部审查,视为预付款阶段验收合格。交付物《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建议表》(Word和PDF)。
一阶段进度款阶段:《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深圳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一并提交至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并取得收件回执,视为一阶段验收合格。交付物:《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1份,配套的《深圳市有机固废堆肥碳普惠方法学编制说明》1份,格式要求:Word、PDF。
二阶段进度款阶段:项目进入深圳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环节(以市局正式通知文件为准),视为二阶段验收合格。交付物:市局专家评审通知复印件或官网公告截图。
尾款阶段:方法学经市局官网立项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取得市局正式公布文件,视为合同最终验收合格。交付物:市局立项公布文件(PDF扫描件)。
验收流程:各项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完成后,中标人应提请招标人验收,招标人应在收到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人协调组织验收工作。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报价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从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倒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违法行为(由供应商在《履约情况及社会信誉承诺书》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提供的服务没有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事故(由供应商在《履约情况及社会信誉承诺书》中作出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投标人须具备丰富的碳普惠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开发经验,项目团队核心成员应具备环境科学、气候变化等相关专业背景,并熟悉深圳市碳普惠政策。
5.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个(或以上)在近3年内完成的碳普惠方法学开发、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方法学开发或大型CCER项目开发咨询服务的成功案例证明(如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八、 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委托要求详细了解,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内容的含税总价包干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咨询费、税费、交通通讯费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已充分在合同单价中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影响所增加的费用。过程中如发现技术文件有遗漏、缺件或错误,投标人应无条件无偿补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视为已全部包含在报价之中,且并不因此而影响交付招标人使用的时间。
(3)报价应被视为投标人已完全理解并认可本询价文件的全部要求。
九、 保密要求
1.由招标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中标人时,均被视为保密的,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泄露给除招标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第三方。
2.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且仅可用于本合同项下的项目之目的。
3.中标人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十、 报价格式
1. 营业执照;
2. 报价单;(详见附件1)
3. 服务方案:包括对我司需求的理解、技术路线、项目团队介绍(附核心成员简历及成功案例证明)、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
4. 履约情况及社会信誉承诺书(详见附件2)。
*报价文件由投标人自拟,需至少包括分项报价清单及预询价文件中提及的其他文件。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一、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18:00
文件递交方式:所有报价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格式:“报价单-项目名称-公司全称”
十二、 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公开询价方: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537706258
深圳市深水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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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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